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现将我省转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
转出办理时间:9月1日-10日(工作日);
转入办理时间:9月1日-30日(工作日)。
二、办理方式
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转出省和转入省准考证(号)现场办理转考手续,不得代办。
办理地点: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(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)。
咨询电话:0311-66635330。
三、转入成绩公布
公布时间:11月18日17:00;
查询方式: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(网址:http://zk.hebeea.edu.cn)的“合格成绩查询”栏目查询转入成绩。
四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,请考生办理业务时积极配合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的防疫工作。